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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信这些法律的,那么腐败怎么办?每次我去派出所报个案,明明人家法律都有规定,人家就一个劲儿劝退我,好像只有我一个懂法他们穿制服的都不懂法一样。
#1
我是不信这些法律的,那么腐败怎么办?每次我去派出所报个案,明明人家法律都有规定,人家就一个劲儿劝退我,好像只有我一个懂法他们穿制服的都不懂法一样。

如果我现实中遇到侵害,我首先不会采取法律途经解决,因为整个系统都是腐败的,根本就没有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执法,他们只是想把受害人挡回去,这个案子就算完了,对受害人的损失、公正丝毫不关心!

如果说在一家派出所遇到那可能是当地派出所的问题,可我每家派出所都遇到,那就不是一家派出所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整个媒体宣传造假的问题。我根本不可能去追究侵害我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侵权方,我最迫切、最首要的必定是追究腐败分子的责任,但是如果连这个要求也达不到,法律完全就是废纸、空文、无用广告!只有实事求是才能改变现状,我不想去像大多数迂腐、谄媚的人一样去造假,明明法律就是空虚,还要为了维护权威的面子去帮忙造假,给他们编诸多虚假的借口帮他们规避责任,那我这么活着真是太没意义了。就因为对方是权威,我就要帮着造假掩盖吗?更何况,远不止我一个人遇到,无数人都遇到,但是他们大多数人的发声不但没有换来进一步的公正反而被限制发声!我转载过的一个跟我有相似经历的博主视频,那个视频最后在新浪微博被后台彻底删除!连人家原博主的视频也被删除!这叫什么法律、法制?强制造假、强制掩盖真实声音,这样的人在执法体系里,那不是执法者,是恶势力!

我希望每个人都尽可能贡献一分力量,多做一些努力,去改变这种混沌、肮脏的现状。希望有一天,我们的媒体报道的法制都是真实的,每个人不再感觉到媒体报道是天堂,现实求助派出所是地狱。

徐玉玉被骗学费,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报案,警察告诉她追不回来,她出门就急性心梗致死。媒体报道之后,居然抓到了骗子!如果没被媒体报道,徐玉玉的冤屈恐怕100年也昭雪不了,但是怎么可能每个徐玉玉类似的案件都被报道呢?到底是骗子害死徐玉玉还是警察害死徐玉玉?再明显不过。真正打击她的是这个对这个执法体系信任信念的崩塌,对学校给她灌输的理念完全颠覆所致。
天下如果再无徐玉玉案,那么我们便可以真的相信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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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实中多少地痞流氓在派出所当警察,虽然媒体报道很少,但是很多人他们仍然在那里当警察。比如
“杨丽花被警察砸断手指案”、
“湖北少女凤凰酒店遭警察迷奸跳楼案”、
……
如果媒体能多长点眼睛和良心,他们不会把99.9以上的篇幅都用在歌功颂德上!现实中99%的人到派出所寻求公正的情形都会遇到腐败,甚至很多情况下是有证据而被强行掩盖摒弃。据说文革时代是可以说真话的,民众是可以贴大字报的,那时候的媒体是可以讲良心的,只要事件是真实的就可以被广泛传播,大字报是民众揭发腐败、维权的明灯宝剑,如今却不许贴大字报了,人人自危,都不想惹麻烦,都不敢贴,别人有冤屈,他们不敢伸以援手,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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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遇到的腐败,警察给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伞,不但积极配合对方造假,防止我揭发,不让对质,甚至一而再再而三故意销毁我的证据,给嫌疑人通风报信,来报复我给他们添了麻烦还是打12389进行了投诉。可能所长是真不知情,但副所长是知道所有事情的,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再追究下去也是副所长的责任,为什么要屡次来骗我?我怎么可能配合造假?这是基本道德良知问题。最后,我只能把一个随声附和造假、摆脸色、见风使舵的出租房屋管理处工作人员大曝光,不但写了大字报,还把他当作腐败分子、恶势力保护伞揭发、举报。虽然根本没有寻到公正,太多人想息事宁人,根本不想追究任何人责任,但我5年的损失没人给我赔偿,没人受到处理,我唯一收获的也是把心结解开了,大字报曝光腐败公职人员是第一次,恶气出了,但是公正还没维护,极端狡猾的女嫌疑人当时我的房东还在逍遥法外、欣喜若狂地庆幸她逃脱了法律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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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哪可能只有一个维权案件?那么多案子都因为这个案子遭遇腐败给耽误了,我还遇到另外的一个黑房东,他叫雷元林,但合同上写的雷明。不但态度恶劣,还坑骗我800元,我至今都没有去追究责任仅仅是因为之前的腐败没有解决,一直等,等到最后维权案件越积越多,成了恶性循环。腐败分子在体制里拿工资倒是逍遥,我的损失就是无期限的。我还有可能去痛恨犯罪分子吗?腐败分子恐怕要比之十倍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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